日本貿易振興機構到訪三環
近日,備受媒體關注的由劉孟斌、寧崇怡律師代理的畫家胡錦雄訴嶺南印象園侵犯其美術作品著作權案在南沙區人民法院的主持下成功調解結案,原告的知識產權得到有效保護,訴訟目的基本達到。
2014年4月,廣東省美協藝術中心畫家、國家二級美術師胡錦雄發現其創作的十幾幅美術作品被廣東著名國家級4A景區嶺南印象園擅自使用,作為其快樂老家景點的指示牌和裝飾畫。胡錦雄就此與嶺南印象園方面交涉未果后,于2014年5月委托劉孟斌、寧崇怡律師代為向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提起美術作品著作權侵權訴訟,旨在通過這次維權行動呼吁公眾尊重與保護知識產權,并決定將維權所得進行公益捐贈。
胡錦雄先生為廣東省知名畫家,在業界享有較大的知名度。事件發生后行業協會予以了高度關注,業界同行亦希望以此作為維權樣板,因此,該案件自糾紛發生日起,獲得了廣東電視臺、廣州日報、羊城晚報、新快報、信息時報等各大新聞媒體和網絡媒體的持續關注。
該案立案以后,被告方通過法院向原告方表達了和解意愿。在法官的積極協調下,雙方律師代表各自的當事人通過電話、傳真和電郵等方式進行了多次溝通和協商。2014年7月4日開庭當天,在法官主持的調解中,雙方就各自關注的核心事宜進行了最后商談,經過整個上午的艱難談判,最終達成調解協議,確定在依法確定著作權歸屬的基礎上,雙方以合作方式解決畫作的使用問題。原告胡錦雄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對調解協議內容滿意。